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学校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教学质量检查分为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课程教学质量检查两方面内容,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原则。相关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同行专家、管理人员和学院教学质量督导组等,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开展课堂听课。各类人员具体听课要求参考《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辽宁大学听课制度暂行规定(试行)》(辽大校发〔2004〕46号);《辽宁大学校(院)领导听课制度暂行办法》(辽大校发〔2011〕4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各单位统计本学期内本单位听课人员听课学时数,填报《听课学时统计表》(附件1),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经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统计表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听课人员听课可参考使用《辽宁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附件2)。
4.各教学单位报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安排信息统计表》(附件3),填写是否为多人合讲一门课程、多人合讲一门课程的相关教师信息、线上授课周次、线上授课使用平台、进入线上课堂方式(会议码或邀请码)、是否为课程思政示范课、是否为新开课、是否为新进教师、新进教师姓名等信息,于11月24日前将电子版统计表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
5.各教学单位报送《各单位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督导组成员名单》(附件4),于11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及经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名单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二、课程教学质量检查
1.课程教学质量检查包括教学大纲、试卷分析报告等教学资料。
2.各教学单位自查(11月20日-12月7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突出实效为原则,对教学大纲、试卷分析报告等教学资料严格自查。
3.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将教学资料统一刻成光盘于12月10日前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报送内容及格式见附件5学院教学资料整理规范。
需报送材料:
●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清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
●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报告清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分析报告。
4.学校抽查:以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及教学过程中反应出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撰写《教学质量检查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经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总结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雪 韩峰
联系电话:024-62602676
电子邮箱:qa@lnu.edu.cn
办公地点:文华楼406-3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