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依据《辽宁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辽大校发〔2014〕150号)、《辽宁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辽大党发〔2018〕15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23-2024学年在本学院讲授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职业品德、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及教学设计和学生的学习成效等,填报《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本科课程安排和教师教学关系隶属,认真整理应在本单位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的人员名单(含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但本科教学关系在本单位的教师),填报《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教学关系汇总表》。涉及教学单位与基层教学组织调整的相关单位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考核人员不出现遗漏等情况。
(四)报送考核成绩同时请报送考核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对教学指导委员会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参与本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情况,本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中本学年未参与本科教学和考核的教师情况,本学年教师教学关系调整等情况予以说明。
(五)校外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等级报送,不参与排名。填报《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校外外聘)》。
二、关于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于6月19日前将附件经单位负责领导和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后,一并填报下面的链接:
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报送表:(https://lnu-bkjx.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BlRtRD2K3QKayDgHRtWzBb)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雪 韩峰 佟姗珊
电子邮箱:qa@lnu.edu.cn
附件:
1.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2.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校外外聘)
3.2023-2024学年辽宁大学教师教学关系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信息表
5.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