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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和《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0-10-2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以下简称“数据填报”)和《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1.“高等教育质量数据监测”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的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服务国家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常态监控,提高政策制订的科学性、有效性;服务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完善区域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众了解高等教育客观信息,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将应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和评估等工作。

2.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

(二)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数据采集和编制工作,确保数据填报和质量报告编制质量。要认真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国家数据平台收集整理、挖掘填报和《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做好《质量报告》的支撑数据、材料的提供工作。所有材料报送前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

二、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一)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详见附件1。填报工作采取以线下集中采集填报与线上校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基础数据应根据2020年实际变化情况在2019年度填报数据基础上进行更新式填报;其他动态数据需根据2020年具体情况进行填报。数据采集填报说明和模板详见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及采集表。

(二)数据填报注意事项说明

1.统计时间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指标项时间要求参见填报指南。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 以下报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l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时点);

l  表2-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时点);

l  表2-3-1图书馆(时点);

l  表2-5校园网(时点)

l  表2-6固定资产(时点)

l  表6-1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时点)

三、《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安排

(一)学校质量报告编制

 1.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应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和分工,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分工和《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见附件3。

2.学校《质量报告》支撑材料包含2019-2020学年各职能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2019-2020学年内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各教学单位《质量报告》编制

1.各单位按照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学生学习效果、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特色发展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方面内容,完成本单位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2.各单位《质量报告》支撑材料包含2019-2020学年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四、进度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1.10月31日前,按照分工,各相关单位报送数据采集表格,11月1日至7日,进行线上填报和校核,校核无误后,相关单位报送相关数据表格电子版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

2.11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学院完成《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以及佐证材料的报送。

3.相关材料应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韩峰 邓雪

联系电话:62602676

邮箱:qa@lnu.edu.cn

地址:蒲河校区文华楼406-3

 

 

附件:

1. 辽宁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工表;

2-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2. 2020年数据填报表格;

3-1.《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分工表;

3-2. 《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及分工。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10月16

 

附件【附件1:辽宁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工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0年数据填报表格.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表、《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及分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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